印刷企業注意啦!疫情期間,這些稅費可減免
時間:2020-03-19 來源:科印印刷網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國家先后出臺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方面的稅費優惠政策,我們從中梳理出了與印刷企業相關的優惠政策,大家一起來看吧:
一.支持物資供應
優惠主體: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
實施時間: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優惠內容:1.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2.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以上兩條所稱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注:具體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有關執行。
在這里需要說明一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申請納入名單:
(一)在疫情防控期間,從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且合法合規經營的;
(二)對于從事多種經營的集團公司及其所屬企業,只有集團內生產第一條第二款規定范圍內產品的納稅人才能納入名單;
(三)如需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相關政策,須說明已擴大或擬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等情況。
注:具體可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二.鼓勵公益捐贈
優惠主體:企業和個人
實施時間: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優惠內容:1.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2.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3.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具體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支持復工復產
減免稅政策:
(一)優惠主體: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實施時間: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優惠內容: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二)優惠主體:湖北以外其他省區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實施時間: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優惠內容: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注:具體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有關規定執行。
減免費政策
(一)優惠主體:參保中小微企業
實施時間: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和減征醫保費政策均自2020年2月起執行
優惠內容:免征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二)優惠主體: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
實施時間: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和減征醫保費政策均自2020年2月起執行
優惠內容:免征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三)優惠主體:湖北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
實施時間: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和減征醫保費政策均自2020年2月起執行
優惠內容:可湖北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四)優惠主體:全國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
實施時間: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和減征醫保費政策均自2020年2月起執行
優惠內容: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五)優惠主體:參保單位
實施時間: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和減征醫保費政策均自2020年2月起執行
優惠內容: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更多關于稅務總局出臺的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稅費優惠政策,大家可以查看《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或者進入微信小程序,進入稅費優惠政策庫查看相關政策。
本篇轉自:科印印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