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報道:藥監碼暫停72小時,有重生跡象?
時間:2016-02-25 來源:
2016年2月20日下午,食藥監總局官網發布消息,宣布暫停執行藥品電子監管。備受爭議近10年的藥品電子監管碼風波至此才算鬧出個突然的結果。
小編注意到,同樣的電子監管碼叫停事件,其實在8年前就曾上演過。2008年8月25日,國家食品安全法草案刪除了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實行監管碼制度的規定,源自監管碼制度遭19家知名食品企業聯合上書抗議,以及多家防偽企業的反壟斷訴訟。
既然電子監管碼的監管早就暴露出太多質疑,為何藥品電子監管碼可以堅持到今天?對于藥包印刷企業來說,到底經歷了怎樣的愛恨掙扎?
不做藥監碼 就退出藥包市場吧
藥品電子監管碼相當于藥品的身份證,其作用是防偽和追溯,將從藥品從生產到流通的各個環節全部進行記錄。當有問題出現時,可快速召回藥品,將制藥企業和社會的損失減到最低。
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印制有明確的規定和嚴格要求,一般的操作和生產流程是:制藥企業生產產品之前,首先從電子監管網上下載數據包(即碼),再將監管碼給藥包印刷企業,藥包印刷企業根據生產要求進行排序處理,印刷完畢后再將數據在電子監管網的數據庫中激活。藥品上市之后,消費者就可以根據產品上的賦碼進行實時真偽查詢,生產企業也可以根據賦碼對產品在召回時追溯其過程。
在藥品電子監管碼推行之初,就一度得到制藥企業和藥品零售商的百般阻撓。藥包印刷企業對此也頗感糾結和迷茫,有些藥包印企把電子監管碼看做“麻煩”而避之不及,有些印企積極響應了國家號召,政策一出就立即上馬了監管碼噴墨設備。
魯信天一總經理朱立和回憶道:“做電子監管碼增加了我們的工作量,在原來基礎上增加了一道工序,反而價格還提不上去,當時的噴墨設備也不成熟,確實挺難的。”
這樣的體會也得到了很多藥包印刷企業的共鳴,但因為是國家強制性要求,不做電子監管碼只能揮淚退出藥包市場,大多數藥包印刷企業不得不趕著鴨子上架,就算不是那么贏利可觀,也堅持做了下來。
可變數據印刷帶來的增值機會
在電子監管碼推行初期,由于藥包印刷企業對政策的不明朗和不確定性,大都采取了簡單的條碼打印機打印或者使用低廉、低速的噴墨印刷設備來完成的方式。
但隨著防偽技術的提升,以及全社會對商品溯源的認可,藥包印刷企業也慢慢接受了藥品電子監管碼,甚至看到了這一可變數據印刷為企業帶來的增值機會。
同時,噴碼設備生產商也勇敢地推出了更多設備選擇,如水性噴墨、UV噴墨、激光標簽等等噴碼設備。
藥品電子監管碼印刷已經逐漸實現了從批量到大量、低速到高度、方案日益環保的方向的轉變。整個市場看起來還是極具吸引力的,陸續也有后來者進入。
神馬?!藥監碼“取消”了!
某藥包印刷企業之前都是將噴碼外包,依據2015年食藥監總局要強制推行電子監管碼的規定,終于下定決心引進一臺100多萬元的噴碼設備,年前剛支付了廠家20萬定金。如今,他們卻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設備不要,20萬元就平白無故沒了;設備拉回來,不知道以后還需不需要噴碼。
“食藥監管總局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面實施藥品電子監管,藥包必須加印藥品電子監管碼。這才剛剛統一就暫停了,真是太突然了!”朱立和非常無奈,“目前,我們還沒接到藥廠的反饋意見,生產仍在做。”
九星包裝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吳偉軍說:“這兩天,我們的線上線下訂單都受到很大影響。生產繼續進行,但我們只能做空碼處理。重新改版的話,客戶時間上等不了,成本也耗不起。”
同樣,受到沖擊的還有那些生產噴碼機的噴墨印刷設備生產商。據悉,蒼南有個體外加工的噴碼機30余臺,如今新政策一出,只能觀望了。
利益博弈背后的替罪羊
本次事件的直接導火索普遍被認為是,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起訴國家食藥監總局。之前,國家食藥監總局強制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而其管理后臺的歸屬問題也一直備受質疑。
科印印刷網第一時間報道之后,也有網友在后臺留言,“藥監碼的功能是很強大的,推行藥監碼或溯源碼本身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利益分配以及大數據的監管歸屬和使用權的爭奪,鬧得監管碼變成了替罪羊。”
這一事件暴露了電子監管碼監管層面的問題,作為藥品產業鏈的配套加工商,也許印刷企業更愿意把自己置身于藥品零售企業與藥監碼平臺運營方之間利益的博弈之外。“為了一個責任主體的更換,而叫停一項實施已久而且是防偽相對有效和追溯可行的解決方案,只能說明相關政府部門處事不夠成熟,怕承擔責任。”有行業人士這樣說。
如果有些“權”離“利”太近了,就容易使得“權”失去公信力。從整個社會發展來看,政府的歸政府,還市場一片自由競爭的凈土,反而是一件好事。
藥包印刷企業不慌!藥監碼也許是“換上馬夾”再回來
先不論藥品電子監管碼暫停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藥品的防偽和追溯功能必須存在下去。我們也注意到,藥監局宣布暫停執行藥品電子監管的同時,也發布了公開征求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修訂的意見,將藥品電子監管系統調整為藥品追溯體系,實現藥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
“食藥監總局暫停電子監管碼并不意味著要取消電子監管碼。”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中心負責人史立臣表示,國務院此前發布的《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中就提出了要推進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建設,這個大方向不會改變。
對于未來的藥品追溯系統,到底什么樣?朱立和說,“簡單、成本低、達到防偽追溯功能即可。”
也有分析認為,根據CFDA發布的2015年第1號公告,不少藥品經營企業已經按照要求進行了電子監管系統建設,藥包印刷企業的賦碼設備也付出了不少成本,未來新建的藥品追溯體系應考慮到兩個系統兼容的問題。
對于藥包印刷企業來說,先不必驚慌,也許藥品電子監管碼只是“換上馬夾”再回來。科印印刷網將會與您共同關注這一事件的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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